精彩推荐

欧洲商会与德国国际企业家商会代表处投资合作

2017-6-14


欧洲商会会长联盟“一带一路”中东欧国家中小企业并购参股重组项目。
一、合作团队:合作欧洲国家政府机构、商会、律师共同商定三位一体合作机制:政府提供政策,商会提供市场,律师提供法律援助。为了帮助中欧中小企业快速进入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市场发展,融入商业经济社会,共同推出“中小企业并购参股重组投资项目”,利用欧洲企业成熟技术及已有品牌和欧洲市场优势;利用中国企业资金、庞大中国市场优势,双方推荐中欧企业重组参股合作。使中国中小企业克服进入欧洲法律、语言、文化、商业习惯困难,又能够解决欧洲中小企业扩大再生产资金不足及进入中国市场困境问题,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投资额度在一万欧元~二十万欧元不等。行业分布:农业、食品、天然化妆品、办公用品、电子、医学、制药、印刷、琥珀珠宝、物流、旅游、商务服务、国际贸易等多领域。与合作投资并购参股国家的政府、商会、律师共同操作,并购参股成功,可以申请居留证。
二、操作程序:
1、先由中国有意愿企业推出并购参股行业类型及投资额度要求,欧洲商会在优势产业国家会员企业中寻找合作伙伴,然后将匹配合作企业信息提供给中国合作企业,满意后邀请合作企业来欧洲考察洽谈,考察没有企业及人数限制,随时匹配,随时发邀请考察。
2、考察接待由合作政府机构、商会、律师团队共同参与,考察洽谈成功,签订并购参股重组协议,专业律师团队办理法律手续。
3、并购参股重组股权方式及比例没有限制,可以全部收购,也可以控股、也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参股共同经营。按照要求推荐符合条件合作企业。
4、并购参股重组履行完法律手续,兑现并购参股重组比例资金,由专业律师申请居留证。完成合作项目。

 >>  “中德农作物种植与农业技术示范园“将举行新闻发布会
 <<

网站建设:千舟